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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市金融办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09-15   浏览次数:

    

  市金融办2016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货币政策和金融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督促金融机构执行和落实省委、省政府与市委、市政府金融工作部署。协调和推进金融业改革、创新和发展,拟订全市金融业改革发展规划,提出优化金融环境、加强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联系和协调国家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各金融机构驻镇分支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协调解决金融业改革与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承担组织开展民间融资监测管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及重点企业金融债务危机等职责,组织推动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维护金融稳定。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全市股份公司设立和改造的审核、审批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全市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初审及推荐工作,指导和推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协助证券监管机构做好证券期货机构和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市属金融机构,推动地方金融机构的设立与发展。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各类交易场所、再担保等机构设立、监管和业务指导。负责指导和管理政策性保险工作。协调指导金融人才培训;组织开展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负责金融业相关统计工作。负责金融法规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镇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与市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下设3个处室:综合规划处、金融运行处、资本市场处。行政编制10名,现有行政编制人数10名。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社会融资规模1124.73亿元。全市新增上市挂牌企业37家。与省级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授信总额近60亿元。持续推进授信总额联合管理和到期续签工作,覆盖全市97家企业、授信管理总额达198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将市区小微企业周转贷款规模扩大至3亿元,累计以基准利率发放贷款3052笔、共计199.59亿元;不断创新金融扶持方式,推出镇科贷、镇文贷、经信贷、小微创业贷等12项合作产品,累计投放贷款32.69亿元。新增保险公司3家,全年保费总收入100.96亿元,同比增长26.1%;赔(给)付金额34.53亿元,同比增长26%

  第二部分 镇江市金融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附表)

  第三部分 镇江市金融办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26.9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4.42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且企业上市和农业保险两项职能划入我办,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相应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326.9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26.96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44.42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且企业上市和农业保险两项职能划入我办,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326.9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4.7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2.18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新增职能和处室,新增人员

  2.农林水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保险项目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办新增农业保险职能。

  3. 住房保障支出10.24万元。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结余分配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本年收入合计326.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9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本年支出合计32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92万元,占47%;项目支出174.04万元,占53%;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26.9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4.42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新增职能和处室,新增人员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金融办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326.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4.42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新增职能和处室,新增人员

  市金融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8万元,支出决算为32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职能和处室,新增人员。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7.76万元,支出决算为28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职能和处室,新增人员

  2.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0.24万元,支出决算为1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农业保险项目经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农业保险职能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9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7.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22万元、津贴补贴57.0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9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5万元、住房公积金17.43万元、提租补贴0.95万元、奖金0.12万元

  (二)公用经费25.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51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1.03万元、培训费0.36万元、公务接待费0.47万元、工会经费0.65万元、交通费6.7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4.42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新增职能和处室,新增人员。市金融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8万元,支出决算为32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职能和处室,新增人员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52.9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7.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22万元、津贴补贴57.0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9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5万元、住房公积金17.43万元、提租补贴0.95万元、奖金0.12万元

  (二)公用经费25.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51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1.03万元、培训费0.36万元、公务接待费0.47万元、工会经费0.65万元、交通费6.7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1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未发生因公出国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接待费支出0.4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0.21万元,增长80%,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公务接待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0.4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7万元,完成预算的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省级部门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30人次。主要为接待省级部门调研。

  市金融办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3.12万元,完成预算的1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会议增多。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6个,参加会议600余人次。主要为召开全市小贷公司监管会议、全市金融工作座谈会等。

  市金融办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48.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专题培训增多。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4个,组织培训400余人次。主要为互联时代金融创新及风险防范、企业上市、农业保险等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5万元,比2015年增加10.04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新增职能和处室,新增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主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营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C:\fakepath\170915 市金融办2016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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