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货币政策和金融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督促金融机构执行和落实省委、省政府与市委、市政府金融工作部署。
(二)协调和推进金融业改革、创新和发展,拟订全市金融业改革发展规划,提出优化金融环境、加强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
(三)联系和协调国家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各金融机构驻镇分支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协调解决金融业改革与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四)承担组织开展民间融资监测管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及重点企业金融债务危机等职责,组织推动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维护金融稳定。
(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全市股份公司设立和改造的审核、审批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全市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初审及推荐工作,指导和推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协助证券监管机构做好证券期货机构和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市属金融机构,推动地方金融机构的设立与发展。
(七)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各类交易场所、再担保等机构设立、监管和业务指导。
(八)负责指导和管理政策性保险工作。
(九)协调指导金融人才培训;组织开展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
(十)负责金融业相关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金融法规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根据部门主要职责,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规划处、金融运行处和资本市场处;机关行政编制核定数10名,行政附属编制2名,目前行政在编人数9人,行政附属在编2人。
三、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 全力保持融资规模增长。密切金融合作,与省级金融机构和金融部门开展合作恳谈,引导金融资源向我市倾斜,力争全年社会融资规模超过1200亿元。
2. 全力做好企业上市服务。深化与全国性交易所合作,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力争全年新增上市挂牌企业25家,后备企业突破100家。提高上市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作用,协调、解决好企业上市挂牌遇到的问题,加快奖励政策兑现;成立“江苏省新三板挂牌企业协会镇江分会”,推动我市新三板挂牌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3. 全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优化企业金融服务,定期组织银企对接活动,保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加强金融体系建设,完成镇江农商行第三轮增资扩股,全年新设或引进1-2家金融机构;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成立“镇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促进镇江金融产业创新发展。
4. 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防范企业金融风险,优化小微企业周转贷款服务模式,督促和指导各辖市(区)防范化解“担保圈”风险。加大非法集资防范处置力度,研究制定我市非法集资奖励办法,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协调各部门、各地区对高危领域集中开展风险排查工作。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继续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和建章立制阶段工作,对重点整治对象加强摸底调查,做好风险预警,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镇财预〔2017〕2号),市金融办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969.2万元。市金融办2017年支出预算969.2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行政运行29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5万元、农业保险专项650万元;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202.3万元、项目支出116.9万元、农业保险专项65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因公出国(境)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第二部分 市金融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市金融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969.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771.2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因职能增加,新增农业保险专项经费650万元、互联网金融专项等经费15.2万元;人员增加,公休假补贴列入预算编制范围,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国标工资调整。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969.2万元。包括:
1.预算资金收入预算96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1.2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因职能增加,新增农业保险专项经费650万元、互联网金融专项等经费15.2万元;人员增加,公休假补贴列入预算编制范围,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国标工资调整。
2.非税资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3.转移性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减少)0%。
4.上年结余、结转收入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二)支出预算总计969.2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8.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0.94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休假补贴列入预算编制范围,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国标工资调整。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0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万元,增长11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休假补贴列入预算编制范围,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国标工资调整。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76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65.2万元,增长654%。主要原因是因职能增加,新增农业保险专项经费650万元、互联网金融专项等经费15.2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本年收入预算合计969.2万元,其中:
预算资金收入969.2万元,占100%;
非税资金收入0万元,占0%;
转移性收入0万元,占0 %;
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本年支出预算合计969.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02.3万元,占20.9%;
项目支出766.9万元,占79.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69.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71.2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因职能增加,新增农业保险专项经费650万元、互联网金融专项等经费15.2万元;人员增加,公休假补贴列入预算编制范围,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国标工资调整。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96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71.2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因职能增加,新增农业保险专项经费650万元、互联网金融专项等经费15.2万元;人员增加,公休假补贴列入预算编制范围,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国标工资调整。
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
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9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0.94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休假补贴列入预算编制范围,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国标工资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02.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76.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72万元、津贴补贴70.9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7.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36万元、住房公积金18.6万元、提租补贴1.9万元、奖励金0.3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8万元。
(二)公用经费25.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万元、邮电费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福利费0.28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6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1.2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因职能增加,新增农业保险专项经费650万元、互联网金融专项等经费15.2万元;人员增加,公休假补贴列入预算编制范围,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国标工资调整。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02.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76.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72万元、津贴补贴70.9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7.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36万元、住房公积金18.6万元、提租补贴1.9万元、奖励金0.3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8万元。
(二)公用经费25.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万元、邮电费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福利费0.28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5.48万元,比上年增加10.79万元,增长73.4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6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去年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市金融办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4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职能增加,会议费增加。
市金融办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2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职能增加,业务培训费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2017 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支出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印刷费2万元。采购组织形式为部门集中采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预算资金:包括预算内经费拨款、办案经费补助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其他收入。
四、非税资金:包括财政专户核拨的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
五、转移性收入:包括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收费、办案补助和其他等结余结转资金。
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八、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和政府性专项资金的单位民生、发展、购置、工程修缮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九、“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C:\fakepath\170301 市金融办(试点部门)绩效表(1).xls
C:\fakepath\170301 市金融办2017年固定资产表.xls
C:\fakepath\170301 市金融办2017年预算公开表(1).xls